(网经社讯)近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高德打车进行了约谈(详见 #网经社 专题:http://www.100ec.cn/zt/hfwycpt/ )。约谈指出,高德打车对合作网约车平台存在管理不到位、压低运价、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并要求高德打车立即落实约谈要求,深刻反思,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司机群体合法权益。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快评】予以解读。
【观点一:聚合平台"轻资产"模式埋下多重隐患】
对此,知名天使投资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涛认为,此次对高德打车的约谈,暴露出网约车聚合平台存在多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对合作网约车平台管理缺位,致使未备案车辆、不合规驾驶员混入平台,大幅增加出行安全风险;二是存在压低运价、抽成不透明等行为,司机合理收入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应急处置机制滞后,司机与乘客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及时响应和解决。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移动出行分析师陈礼腾表示,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轻资产商业模式与消费者安全需求之间存在矛盾。作为“平台的平台”,其通过格式条款将安全风险、质量风险转移给消费者和第三方服务商,而自身仅承担有限的信息撮合责任。当乘客在聚合平台遭遇服务问题时,这些格式条款造成了消费者维权障碍,形成典型的"踢皮球"现象。
陈礼腾进而表示,此外,聚合模式以价格为抓手,多家服务商在同一入口集中竞价,容易形成恶性低价内卷;平台轻资产运营也更易通过低价、补贴争夺流量,倒逼入驻方持续压价,同时叠加层层抽佣的模式,进一步压缩司机合理收入,拉低行业整体运价水平。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从法律角度看,高德打车作为聚合平台对合作方负有法定管理责任。《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此次约谈直指其"管理不到位"等核心问题,暴露出平台在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上存在明显漏洞。
行政约谈作为新型监管手段,具有警示和纠正双重功能。若高德打车未能按期整改,可能面临《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框架下的行政处罚。特别是"压低运价"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应急处置机制缺失更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法律风险。
【观点二:安全信任成消费者打车核心考量】
此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等发布《网约车服务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显示,超八成(80.66%)受访者表示侧重选择网约车自营平台,只有不到两成(19.34%)受访者表示侧重选择网约车聚合平台。调查结果还显示,超六成(62.57%)受访者将安全作为选择网约车的首要关注因素,占比明显高于便捷性(49.30%)和价格(37.51%)。
陈礼腾认为,网约车市场的模式分化,本质上是资源整合方式与责任承担机制的差异。其中,自营平台以“平台直接运营+全链条管控”为核心特征,通过直接招募、管理驾驶员和车辆,构建起完整的服务闭环,典型的自营平台如滴滴出行、首汽约车、如祺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等。而聚合平台则以“信息撮合+流量分发”为核心,作为“平台的平台”接入各类中小网约车服务商,自身不直接参与运输服务的执行。典型的聚合平台如高德打车、百度打车、腾讯出行、携程用车、美团打车等。
陈礼腾表示,两种模式的竞争,在市场份额与消费者偏好上呈现出鲜明的分化态势。在这一过程中,自营平台凭借其在安全审核、主体责任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显著优势,稳稳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获得超八成消费者青睐。同时,在品牌建设方面,自营平台通过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品牌形象更容易建立消费者信任。
【观点三:监管持续收紧 聚合平台需将安全内化为运营之"锚"】
自2023年4月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首次明确聚合平台的"核验责任"、"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偿责任"三大核心义务,后续关于聚合平台的监管文件陆续出台。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曾表示,监管文件陆续出台扩大了聚合平台的资质审查范围及义务,更加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因驾驶员及网约车辆的资质问题而引起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聚合平台承担责任,从而减少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有效避免了聚合平台将责任推给网约车平台而造成的消费者的维权困境。
陈礼腾认为,不论是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还是对聚合平台的约谈,都向整个网约车聚合行业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监管部门对聚合平台的监管将持续趋严,规范经营成为行业的唯一出路。一方面,聚合平台需将加强对合作平台的审核与监管,清退不合规平台,这将倒逼中小网约车平台加快合规化进程,完善自身的运营管理与权益保障机制;另一方面,聚合平台需规范运价机制、降低不合理抽成,这将缓解合作平台的经营压力,也有助于让司机的实际收入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郭涛建议,治理需多管齐下、系统施策:聚合平台应健全合作商全链条管理机制,坚决清退不合规主体,主动公开资质信息;规范运价与抽成比例,明确上限标准并公示计价规则,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收入;建立高效快速响应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确保司乘诉求及时处置;同时强化安全管控,通过技术手段动态监测与常态化安全培训,有效防范行程风险,真正维护乘客、司机与平台各方合法权益。


































